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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9 10:31 作者:王骏勇 责任编辑:zhongyuexuan
全国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誉权案”又起波澜。该案被告扬州大学历史系毕业生张明24日在扬州反诉成功,法院认定博客中国早期用户沈阳在博客上的过激言辞侵害了张明的名誉权,判令沈阳在其博客专栏里刊登公开致歉申明15天。 沈阳和张明原系我国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誉权案”的双方当事人。沈阳在浏览网页过程中,看到了许多关于贬低自己人格的文章,于2006年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张明在博客上的言语侵害了其名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