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消息,北京律师张新维(BLOG)起诉百度侵犯其名誉权一案已于7日判决,张新维胜诉,百度被判于30日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刊登向张新维的致歉声明。这是张新维第三次对百度公司提起诉讼。 2006年6月,曾在百度投放竞价广告的张新维以“竞价排名单方面涨价”为由起诉百度,2006年7月双方达成和解,张新维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在百度做竞价排名广告。张新维随后曾代理过起诉数起百度的其他诉讼,百度公司于2006年9月21日起诉张新维“违反协议、侵犯商业秘密”。
但张新维对此予以否认,2006年10月31日,张新维对百度第二次提起诉讼,称自己并未违反和解协议,是百度自己违反了和解协议,并要求百度赔偿违约金共计70万元。
百度企业市场部总监舒迅曾就此对外表示,“张新维骗取百度的一个合作协议,然后拿着这个合作协议欺骗其它百度客户起诉百度。”2006年11月6日,张新维第三次起诉百度侵犯其名誉权,要求包括百度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06年12月20日,海淀法院对百度诉张新维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新维败诉,赔偿百度5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1万余元。12月25日,海淀法院对张新维第二次诉百度案作出判决,张新维再次败诉。
2月9日,张新维表示,此前败诉的2个案子他都已经提起上诉,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 热门报道: 专访邓元鋆:偏远地区17%覆盖率让诺基亚大有可为 惠普柯玉璋:市场占有率第一只会加速惠普创新步伐 IBM周伟焜功成身退 新CEO钱大群解读07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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