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两位高中在读的学生发现了全新的勾股定理证明方法。 遗憾的是,当时并没有更具体的论文,以提供实质性细节。 就在最近,两人的全新论文,在《美国数学月刊》上正式发表了! 论文地址:https://www.tandfonline.com/doi/full/10.1080/00029890.2024.2370240#abstract 在这篇论文中,两位作者找到了至少五个证明,与任何标准的已知证明都没有明显的相似。 陶哲轩对这项工作称赞不已。 他表示,怎样精确定义两个证明是否相同,是很微妙的。 以往的数学家证明勾股定理,用的多是代数或几何的方法。 然而这两个学生,却采用了一种「三角学」的方法。(作为数学的一个分支,「三角学」主要研究的是三角形的变长和角度之间的关系,尤其是直角三角形。) 具体来说,她们采用了一种主要基于句法的方法:在她们看来,如果一个证明避免使用圆(或坐标),但本质上使用角度,就可以被视为「三角学」证明。 就这样,她们找到了至少5个不同的证明,比如其中一个证明就涉及几何级数求和。 Ne’Kiya Jackson和Calcea Johnson 所以,是否存在「语义」方式,来区别这些证明呢? 陶哲轩表示,理论上这种方式应该是存在的,因为在某些欧几里得几何的变种中,或许本文中的证明有的有效,有的无效,反之亦然。 但即使有没有这种语义方式做区分,两位学生的研究仍然非常引人入胜。 因为——即使是数学中最古老、最基础的结果,有时也可以找到全新的证明角度! 古老的勾股定理 勾股定理(亦称毕达哥拉斯定理)是平面几何中一个基本而重要的定理,也是人类早期发现并证明的重要数学定理之一: 平面上的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的长度(较短直角边为勾长、较长直角边为股长)的平方和等于斜边长(弦长)的平方。反之,若平面上三角形中两边长的平方和等于第三边边长的平方,则它是直角三角形(直角所对的边是第三边)。 勾股定理可考的严谨数学证明,起源于欧几里得《几何原本》中卷一的命题47。 如今,已经有了四百多个证明,诸如微分证明、面积证明等。 一道高中竞赛题,500美元奖金 有趣的是,这项震惊数学圈的证明,催化剂竟是一道高中数学竞赛的附加题。 这道题要求找出一种全新的勾股定理证明方法(真是一个敢想,一个敢做) 因为有500美元奖金,两位学生决定尝试一把。 结果两人发现,这比想象的要困难得多…… 她们度过了很多个不眠之夜,尝试找到一个证明,却屡屡失败。 好在经过一个月的脑力大爆炸后,两人都找出了新的解法。 她们高中的数学志愿者Rich认为,她们的证明足够新颖,足以在数学会议上展示,因为通常只有专业数学家和大学生才会受邀。 她们开始并没有信心,但还是决定参与。就是这时两人开始展开合作。 接下来的两三个月,两人把课后、周末、假期的所有时间都用来打造这篇论文。 令人惊讶的是,两位高中生的作品得到了认真对待,并被批准在2023年3月的美国数学学会东南分会会议上展示——于是两人成为房间里最年轻的演讲者。 随后,AMS鼓励两人把研究成果提交到学术期刊。 两人从没有为学术期刊写论文的经验,同时还在适应大学环境,需要应付小组论文、实验室数据分析、学习用LaTeX写代码等等任务。 两人表示,在家人和社区的支持下,我们坚持了下来,这段路途绝对不是简单的。 没有现成的路线图,没人保证论文一定能发表。 有很多次,她们都想放弃这件事,好在最终,两人坚持了下来。 令人困惑的三角学 而在这次发表的研究中,两位学生介绍道:在数学中,或许没有哪个学科比三角学更让高中生感到困惑了。 三角学为什么如此令人困惑?或许一个原因是,存在两种不同的方法来定义相同的三角学术语。 图1倒是展示了这些方法是如何被协调的,但结果却适得其反—— 学生们或许不会意识到,这两个互不相同的三角学体系,已经被套在了相同的术语上,所以理解起来极其困难。 图1:被作者称为「数学中危害最大的图」 两位作者表示,避免混淆最合理的方法,就是给它们不同的名称,来反映背后不同的理念。 实际上,这些方法中只有一种是三角学的,专注于这个真正的版本,就可以发现大量全新的勾股定理证明! 何为三角函数证明 「trigonometry」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词「trigonon」(三角形)和「metron」(测量),因此三角函数是通过测量三角形而得到的。 实际上,三角比中的正弦(sine)和余弦(cosine)定义为锐角的函数,其方法是创建一个直角三角形ABC,使得为其中一个锐角(如图2左侧所示),然后比较三边中两条边的长度关系。 sin被定义为对边BC与斜边AB的比值,cos则是邻边AC与斜边AB的比值。 图2:正弦和余弦的三角函数和圆周定义 然而,这种正弦和余弦的定义法仅适用于锐角,其他角度则需要完全不同的方法。 对于这些角度,就要使用单位圆,从点(1,0)开始,逆时针方向(对于负角则顺时针)沿圆周移动,直到达到所需的中心角,最终到达点(,),然后定义cos=和sin=。 对于锐角来说,这来年各种方法得出的值是相同的,如图1所示。 然而,只有第一种方法可以被合理地称作「三角学」,第二种方法更适宜被叫做「圆周法」,源自希腊词「circle」和「location」。(图2) 它们的区别,意味着通过余弦定律证明毕达哥拉斯定理(我们从²=²+²−2 cos 开始,并令为直角)是圆周证明而不是三角证明:因为三角学无法计算直角的余弦,而圆周测量告诉我们cos(90°)=0。 同样地,使用cos(−)公式证明毕达哥拉斯定理(在恒等式cos(−)= cos cos + sin sin 中,令=)也是圆周法而非三角学,使用sin(+)公式的证明亦然,其中和为互余角。 另外,某个证明是否属于三角学,也可以因其他原因被否认。 例如,如图3所示,毕达哥拉斯定理的最著名的证明之一,就使用了相似三角形△∼△∼△:由于/=/和/=/,所以=+=²/+²/,因此²+²=²。 图3:通过相似三角形的证明 但这个证明很容易被改写为三角学。 由于/=/= sin ,因此有= sin =( sin ) sin = sin² ,同样地,= cos² 。 然后=+= (sin² + cos² ),由此得1= sin² + cos² =(/)²+(/)²,因此²+²=²。 但是,在这里使用三角术语并没有增加任何实质内容——实际上只是复杂化了对同一方法的简单视角,因此可以说,这个证明使用了相似三角形而不是三角学。 更一般地,任何证明²+²=²的方法,都可以通过 sin 为a和 cos 为b(或通过将边长a, b和c重新缩放为 sin , cos 和1)来重新表述为「三角」证明:首先证明 sin² + cos² =1,然后通过反向替换 sin =/和 cos =/来证明²+²=²。 这种现象表明,这种迂回的毕达哥拉斯定理的「三角」证明值得被怀疑(即首先证明恒等式 sin² + cos² =1),不然,「三角学」就仅仅是用正弦和余弦对边长的重复叙述罢了。 两位作者表示,事实上,她们也不知道如何在毕达哥拉斯定理的「三角」证明和非三角证明之间划清界限。 但根据设定的标准,就可以有一个起点,按照这个标准,两个毕达哥拉斯定理的证明可以算作三角函数的证明。 第一个证明来自J. Zimba,使用了复角公式的代数性质,证明了对任意锐角,都有 sin ² + cos² = 1。 另一个证明来自N. Luzia,他使用了复角公式和半角公式,证明了对于任意锐角,都有 sin²(/2) + cos²(/2) = 1。 注意,当角度/2为45°时,Luzia的方法在等腰直角三角形上不成立,但在45°</2<90°时有效,因为此时sin²(/2) + cos²(/2) = cos²(90°−/2) + sin²(90°−/2) = 1。 勾股定理的五个新证明 至此,两位学生就证明了对于等腰直角三角形的勾股定理,由此开始了勾股定理的五个新证明。 在以下五个证明中的前四个中,她们假设ABC是一个非等腰直角三角形,其中<,或者<45°<。 每个证明都从一个直角三角形的图形开始。 证明1证明2证明3证明4证明5方法 在任何创造性活动中,一个基本问题是:「我能用现有的东西创造出什么?」 在勾股定理中,这个问题就变成了:「我能用给定的直角三角形ABC,创造出什么样的直角三角形?」 为此,作者将新三角形的创建限制在一个条件下:其角度是△的三个角、和90°(=+)的整数和/或差。 这样一来,问题的答案就简单了。 引理1: 如果ABC是一个等腰直角三角形(==45),那么唯一的角度为和的整数线性组合的三角形是等腰直角三角形。 在直角三角形ABC中,如果 < ,则存在一个直角三角形,其锐角为2和−。此外,2和−是和的唯一整数线性组合,它们将形成每对{,}的直角三角形的锐角。 证明: a. 由于等腰直角三角形ABC的所有角度都是45的倍数,因此任何新三角形(其角度限制为△的角度的和/或差)的所有角度仍然是45的倍数,因此这个三角形必须是等腰直角三角形。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从一个等腰直角三角形开始,不可能创造出一个新三角形。 b. 现在假设 < 。 如果新构建的直角三角形的一个锐角为 + (,∈ℤ),那么它的补角为90 – ( + ) =(+)–( + ) = (1−) + (1−)。 如果整数n和1−都不为零,且其中一个(比如n)是负的,那么用⏧⏧替换n,我们看到其中一个角度为 – ,其中m>n>0。 但是当为90/(+)度时,它的补角为90/(+),这种构造给我们一个角度为 – = 90/(+) – 90/(+)=0的三角形。 这种不可能性表明必须有=0,因此其中一个锐角测量为,对于某个∈ℕ。 如果=1,那么我们简单地恢复了原来的三角形ABC。 如果=2,那么我们得到一个新的直角三角形,其锐角测量为2和 – 。(注意2<90,因为<45。) 最后,我们看到≥3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30≤<45,则不存在这样的三角形。 这项引理准确地指引我们寻找勾股定理的证明(对于非等腰直角三角形):从原来的三角形ABC开始,我们尝试以尽可能多的方式创造一个新的直角三角形,其角度为2, – 和90度。 例如,创造一个2角的显而易见的方法是将两个△结合在一起,如图13所示。 图13:创造一个2角 这样就创建了一个等腰三角形′,其角度分别为2、和,因此下一步是将其中一个角转化为 – 或90度(图13)。 为了在顶点′形成一个90度的角,我们构造了一条与′成角的射线。延长边AB至与射线在点D相交,就得到了第一个证明的图形(图14)。 图14:创建第一个证明 或者,如果我们在斜边AB的另一侧构造一个2角,并延长BC至与新射线在点D相交,如下所示,就得到了直接指向第二个证明的图形(图15)。 图15:创建第二个证明 这种简单的方法产生了多个新的证明,其中五个如上图所示,而另外五个或者更多证明方法,可以留待读者去发现。 参考资料: https://www.tandfonline.com/doi/full/10.1080/00029890.2024.2370240#d1e4959 本文来源:新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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